科研項目產權分割協議
科研項目產權分割協議
本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由下列各方于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
一、甲方:
項目名稱:
項目所在地:
項目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二、乙方:
項目名稱:
項目所在地:
項目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三、鑒于:
1. 甲方為科研項目,為推進項目的進展,甲乙雙方決定對項目資產進行分割。
2. 甲方已為該項目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和資源,現需要進行產權分割,以使項目資產得到更好的管理和利用。
3.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決定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對項目資產分割的具體事宜。
四、協議內容:
1. 甲方應將其所有的項目資產劃分為多個部分,并分配給乙方。
2. 乙方應根據甲方分配的項目資產,簽訂相應的產權分割協議,并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管理和使用。
3. 雙方應根據協議的約定,定期向對方支付相關費用,以確保項目資產的完整性和使用權。
4. 雙方應確保項目資產的安全和保密,不得將項目資產用于不當用途。
5. 雙方應根據協議的約定,及時調整項目資產分割方案,以適應項目的進展和變化。
六、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七、其他事項:
1.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協議的簽訂和執行,由雙方自行協商,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變更或終止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