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西縣人民法院發出首份家事案件委托調查函(隴西縣人民法院發出首份家事案件委托調查函)
近日,隴西縣人民法院發出首份家事案件委托調查函,委托兩名家事調查員對一起離婚案件的原、被告雙方展開調查。此舉標志著縣法院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工作已向縱深發展。
3月14日,原告盧某某向隴西縣法院提交離婚起訴書,并提出孩子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承擔600元撫養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76000元的訴訟請求。原告訴稱,其與丈夫在外地打工,雙方長期不在一起生活,且被告對孩子不聞不問,導致夫妻感情逐漸破裂,故要求離婚。鑒于原告提出的離婚理由單一,且僅僅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結婚證作為證據。為進一步了解情況,搜集證據,辦案法官決定啟動家事調查員工作機制,委托兩名家事調查員對原、被告的個人經歷情況、身心狀況、家庭情況、夫妻關系等做進一步調查,以便法庭做出更加公正的判決。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婚姻家庭關系是重要的社會關系。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傳統家庭價值觀受到強烈沖擊,家庭倫理關系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顯現,人民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類案件持續增長、矛盾化解難度日益加大。且普遍存在舉證難、調解難等問題,辦案法官在案件審理中往往處于被動局面。
為緩解這一局面,隴西縣法院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思路,開展家事案件審判機制改革,充分履行家事審判的特殊職責,建立家事調查員制度,邀請家事調查員通過走訪鄰居、親屬、社區、工作單位等方式協助人民法院調查案件各類情況、線索,促進家事案件順利審理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民一庭 安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