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項目立項程序是什么
科研立項是指做科研工作的一個程序。科研是指科學研究,立項指通過申請、審批等流程,建立一個項目課題。
一般科研立項需要提交項目申請書及可行性報告到相對應的歸口部門(單位),進行申請、審核、審批再確定能否立項。
1. 提出項目課題:
課題來源主要有:
a. 公司內各單位申請立項研究的課題;
b. 上級安排的科研項目;
c. 外單位委托公司承擔或合作的科研項目;
d. 公司領導和技術例會、質量例會提出的攻關課題;
e. 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中的科研課題為年度計劃立項來源之一。
2.
填報立項申請書:根據選題來源和科研主要范圍,各單位提出課題并填報立項申請書;
3. 課題評審:
a. 評審由技術管理部組織,技術副總經理主持,有關單位領導和專家參加,對各單位提出的課題進一步進行評審,做出評審結論,對確定立項的課題經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后,做為計劃(草案)編制依據;
b. 評審主要內容:研究的迫切性與重要性;技術先進性、適應性和可靠性;技術后果的危害性;成功的概率;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 確定課題負責人:經技術管理部審查同意后,各申報單位確定課題負責人;
5. 編寫課題設計、計劃任務書,按期送交技術管理部;
課題設計、計劃任務書的基本內容包括:課題來源,課題研究的目的、意義,國內外水平概況預期目標和技術經濟效果,技術關鍵及試驗研究內容,計劃進度和采取主要措施,需購置的設備、儀器,經費預算及來源,協作單位及任務分工。
6. 完成立項。
注:上級安排的科研項目、承擔的外單位科研項目及公司領導提出的攻關課題,由技術管理部確定課題負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