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治學」李雪勤等:中國共產黨紀律建設歷程、經驗及對當代的啟示
李雪勤等:中國共產黨紀律建設歷程、經驗及對當代的啟示
黨建治學
學好用好習近平文化思想,建成文化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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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紀律是政黨提升組織度和戰斗力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保持自身純潔性,汰劣存優的重要工具。中國共產黨是以崇高理想和嚴格紀律組織起來的政黨。紀律嚴明、組織嚴密是其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更是黨的力量所在。可以說,中國共產黨歷經百年風華正茂,黨的紀律建設功不可沒。中國共產黨歷來高度重視紀律建設,并以監督促進黨紀執行。新時代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加強紀律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持之以恒正監督肅紀,使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大振,書寫了“全面從嚴治黨”新篇章。紀律建設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要內容之一,其建設水平關系到黨的生命力和戰斗力,影響到新時代黨的偉大事業的興衰成敗。因此,深入研究紀律建設對于正在邁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新征程中的中國共產黨具有重要意義。
一、中國共產黨紀律建設的內涵及百年歷程
為更好地理解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意義,通過梳理黨的紀律建設百年歷程,進而總結重要經驗啟示。
(一) 黨的紀律建設的內涵
《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 。黨的紀律建設,是中國共產黨遵循特定原則為實現特定目標,通過制定黨內法規和一般性制度的方式,規范黨組織和黨員的行為的理論與實踐活動。從演進歷程看,黨的紀律建設在各個歷史時期呈現不同狀態,經歷了從臨時應急到科學規劃,從紀法混同到紀法銜接,從零散分布到系統集成,逐漸科學化、體系化的發展過程。當前,黨的紀律的呈現形式主要包括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等制定法,分為六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其中,政治紀律是規范黨組織和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為方面的規則;組織紀律是規范黨組織和黨員之間相互關系的規則;廉潔紀律是為確保清正廉潔,規范廉潔用權的規則;群眾紀律堅持人民至上,是處理黨群關系的規則;工作紀律是在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規則;生活紀律是規范黨員日常和社會行為的規則。由此可見,黨的紀律所規范的內容涵蓋黨組織和黨員的方方面面,是黨提升組織度和戰斗力的重要保障,也是保持自身純潔性、汰劣存優的重要工具。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提出了“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新論述新要求,作出了一系列新決策新部署,為新時代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指明了新方向,形成了以習近平黨建思想為根本遵循,以黨內法規為基本載體,以六項紀律為主要內容,以全面從嚴治黨為戰略目標的紀律建設新格局。
(二) 中國共產黨紀律建設的百年歷程
1.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處于萌芽和初步發展時期
中國共產黨自創立以來高度重視紀律建設,并清楚地認識到“紀律是我們的重要武器。維護黨的統一,不靠刀槍,要靠紀律”。尤其是在革命戰爭年代,“紀律是執行路線的保證,沒有紀律,黨就無法率領群眾與軍隊進行勝利的斗爭”。黨的一大綱領提出了“黨的紀律”的理念。黨的二大通過的首部 《中國共產黨章程》 和會議決議,首次正式提出“紀律”的有關規定,具有開創性意義。一是 《中國共產黨章程》設專章“紀律”,規定了政治等方面的紀律;二是首次確立民主集中制原則——“必須建筑于德莫克乃西的中央集權的原則之上”;三是首次提出紀律處罰條款。黨的三大黨章和黨的四大黨章在紀律建設上基本沿襲了黨的二大黨章的規定。1926年 8月,中共中央擴大會議通過首個反腐敗專門文件 《堅決清洗貪污腐化分子》。1927 年 4 月,黨的五大 《組織問題議決案》 首次提出“政治紀律”的概念,并首次設立監察委員會。然而,監察委員會很快因革命形勢惡化而被撤銷。黨的五大黨章對黨紀作出系統規定,強調“嚴格黨的紀律是全體黨員及全體黨部最初的最重要的義務。”1928年4月,毛澤東同志向紅軍宣布了“三大紀律六項注意”,奠定了紅軍統一紀律的基礎①。1928年6月,黨的六大決定設立審查委員會“監督各級黨部之財政,會計及各機關之工作。”黨的六大黨章指出“嚴格的遵守黨紀為所有黨員及各級黨部之最高責任”;首次規定紀律處分。1938年 10月,黨的六屆六中全會提出“四個服從”的原則,并針對中央委員會、各級黨部作出《工作規則與紀律的決定》。1945年 4月,黨的七大再次決定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盡管未能實踐,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設立黨的紀檢檢查機關奠定了基礎。黨的七大黨章為黨的紀律建設作出重大貢獻,一是將紀律寫入總綱;二是首次寫入“四個服從”原則,并明確遵守黨紀是黨員義務;三是設專章“獎勵與處分”“黨的監察機關”。1948年 1月,中央發布 《關于建立報告制度的指示》,有效地加強了組織紀律性和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總體上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28年由于處在革命戰爭年代,黨的紀律帶有鮮明的戰爭年代色彩,但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沒有太多具體實踐。
2.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的曲折探索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成為執政黨,所肩負的歷史使命發生重大轉變,自身建設面臨新的考驗。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黨的紀律建設開始了探索并取得長足進展。1949年11月,黨中央決定成立中央紀委,并在縣以上黨委設立紀委,作為各級黨委的一個工作部門,上級紀委在工作上、業務上指導下級紀委,并制定《中央紀委工作細則》《關于加強紀律檢查工作的指示》等;二是建立監委。隨著形勢發展,黨中央進一步認識到加強黨內監督、嚴明黨的紀律的必要性。1949年建立的紀委體制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1955年3月,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決定成立黨的中央和地方監察委員會。1956年9月,八大黨章開創紀律建設新篇章,一是強調民主集中制;二是明確黨員義務和紀律要求;三是設專章“黨的監察機關”,規定了黨的監察委員會的產生方式、領導關系和工作任務等;四是明確紀律處分規定。1962年9月,黨的八屆十中全會首次規定“中央監察委員會可以派出監察組常駐國務院所屬各部門”,開創了派駐體制,是對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體制的重要探索。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針對部分黨員干部中存在的問題,中央先后開展了整風、整黨和“三反”運動,以嚴明的紀律有力整頓了黨的作風。1955年3月,黨的全國代表會議對“高饒事件”定性,把加強政治紀律作為首要任務,對危害黨的團結統一行為進行嚴肅斗爭。然而,1966年5月開始的“文化大革命”導致黨的紀律建設和紀檢工作全面停頓。直至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黨的紀檢機關和紀律建設才得以恢復。
3.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進一步發展完善
改革開放以來,黨的歷代領導集體基于長期執政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時代背景,重新構建了黨的紀律基本框架,持續嚴明黨的紀律,不斷取得新的進展。1978年12月,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恢復成立中央紀委,并將“維護黨規黨法,切實搞好黨風”作為根本任務。1980年2月,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范了黨內政治生活秩序。1987年10月,黨的十三大要求,“必須從嚴治黨,嚴肅執行黨的紀律”,并明確提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在黨的建設上走出一條不搞政治運動,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設的新路子。”為此,黨中央要求研究制定量紀標準、紀檢工作條例。1988年3月,中央紀委組成首部條例起草小組,著手相關工作。此后,經過9年的反復調研、征求意見和修改,終于在1997年2月27日,中央發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1997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共13章172條,規定7類紀律:政治、組織人事、失職瀆職、經濟、侵犯黨員權利、道德和社會管理秩序。這是黨的歷史上首部紀律處分條例,解決了有規可依和量紀標準問題,標志著黨的紀律建設進入規范化、科學化階段。隨著形勢發展,尤其是國企改革加速推進,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迫切需要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2003年12月31日,中央發布第一次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共15章178條,調整為10類紀律:政治、組織人事、廉潔自律、貪污賄賂、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財經、失職瀆職、侵犯黨員和公民權利、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妨礙社會管理秩序。此次修訂總結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試行近7年的經驗,順應了國企改革背景下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形勢,貫徹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黨的建設理念,體現“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則,規范了黨紀處分決定執行程序,有效解決了黨紀處分決定難落實等問題。
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進入全面完善時期
進入新時代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嚴明黨的紀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習近平總書記就新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作出重要論述,為推進黨的紀律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根本遵循。這一時期,紀律建設在全面從嚴治黨實踐中被賦予了更加突出的使命,黨的紀律準則不斷完善,關鍵法規快速迭代,黨內法規體系不斷健全完善。2015年10月8日,中央發布第二次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5),共11章133條,調整為6類紀律: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和生活紀律,突出“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紀法分開”特點。2016年10月,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2018年8月26日,中央發布第三次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8),共11章142條,體例布局不變。一方面,增寫“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兩個維護”等內容,體現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以及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章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的要求具體化。另一方面,堅持問題導向和使命引領相結合,將全面從嚴治黨的成熟經驗和做法及時固定下來,不斷提高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時代性和針對性,釋放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強烈信號。2023年12月23日,中央發布第四次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23),共11章158條,體例布局不變。此次修訂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部署要求,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帶動各項紀律全面從嚴,進一步加強紀法銜接,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二、百年來黨的紀律建設的重要經驗
回顧黨的紀律建設百年歷程,我們清楚地看到中國共產黨自始高度重視紀律建設,黨的歷代領導人都對紀律問題進行了深入地思考,并開展了大量地實踐,不斷探索在不同歷史條件下的紀律建設之路。重溫這段曲折歷史,能幫助我們從中汲取重要的經驗。
(一)紀律建設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本質要求
高度重視紀律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重要特征之一。無產階級政黨成立之初,除了高尚的理想和堅定的信念一無所有。因此,必須以嚴明的紀律提高政黨的組織度和戰斗力,并保持純潔性,才能確保在與資產階級和帝國主義的斗爭中取得勝利。在實踐共產主義的歷史進程中,以偉大導師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為代表的共產主義者在揚棄中逐漸發展出更加切合實際的政黨建設理論和技術。1847年,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中規定所有盟員要“嚴格保守同盟一切活動的秘密”。馬克思、恩格斯總結早期共產主義革命實踐的經驗教訓,指出“巴黎公社遭到滅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權威。”進而提出一些指導性論斷“紀律是一個有成效的和堅強的組織的首要條件,是資產階級最害怕的。”“我們必須絕對保持黨的紀律,否則將一事無成。”列寧秉承馬克思、恩格斯思想,進而發展出一整套無產階級政黨紀律建設理論,指出“嚴格的紀律,是戰勝資產階級的基本條件之一”,要“實現無條件的集中和極嚴格的紀律。”1919年,俄共(布)章程規定“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是全體黨員和一切黨組織的首要義務”。中國共產黨是以列寧主義建黨理論和技術創建的馬克思主義政黨,自始具有極高地組織度和紀律性。可以說“紀律”融入在中國共產黨的組織基因之中。從共產主義者同盟建立到巴黎公社誕生,從俄國十月革命到中國共產黨成立,從奪取全國政權到開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新征程,歷史和實踐證明,嚴明紀律是無產階級政黨戰斗力和純潔性的保障,也是不斷取得勝利的保障。
(二)紀律建設是開創偉大事業的必然要求
嚴明紀律是黨的政治優勢。紀律建設關系到黨的生死存亡和事業發展——在執政前的革命時期,沒有嚴明的紀律,黨就不能生存和發展;在執政后的建設時期,沒有嚴明的紀律,黨就不能領導中國人民攻堅克難取得偉大成就。從1921年到2023年,中國共產黨經歷百年風雨引領中國人民篳路藍縷、披荊斬棘,從山河破碎到國家統一,從積貧積弱到國強民富。回望過往百年歷程,黨的紀律建設功不可沒——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展望新的百年征程,只有持續加強紀律建設,不斷增強黨自我凈化、完善、革新和提高的能力,才能永葆先進和純潔,才能繼續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
偉大的事業要求黨嚴明紀律。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和最高領導力量。嚴明紀律既是黨確保戰斗力和純潔性的需要,更是不斷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需要。毛澤東同志指出“紀律是執行路線的保證,沒有紀律,黨就無法率領群眾與軍隊進行勝利的斗爭。”今天,中國共產黨已是擁有9804萬黨員的世界第一大黨,并在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國情復雜的中國實現長期執政。新時代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通過嚴明紀律加強了黨的團結統一,探索出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解決自身問題,成功跳出歷史周期率的道路,也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提供了堅強制度保障。
(三)紀律建設必須有正確的指導思想
偉大的思想指引前進的方向。在中國共產黨百年紀律建設歷程中,黨的歷任領導人關于紀律建設的重要思想確保了黨的紀律建設始終保持正確方向。
革命戰爭時期,毛澤東同志創造性的提出“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以“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的論斷提振革命必勝信心。改革開放時期,鄧小平同志大力倡導恢復發揚黨的作風中的紀律傳統,他指出“我們這么大一個國家,怎樣才能團結起來、組織起來呢?一靠理想,二靠紀律。”他強調“要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必須嚴格地維護黨的紀律,極大地加強紀律性。”陳云同志有針對性的指出“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不存在‘松綁’的問題。”面對黨的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江澤民同志指出“從嚴治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的保證。”他強調“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胡錦濤同志指出“如果沒有鐵的紀律,黨就會成為一盤散沙。”他強調“遵守黨的紀律,首要的是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習近平同志指出“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我們黨是用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組織嚴密、紀律嚴明是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也是我們的力量所在。”一百多年來,正是這些具有深刻政治洞見的重要思想,不斷指引著紀律建設的發展方向。
(四)紀律建設的首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綱領和基本路線
綱領是指引前進路線的旗幟,人們是通過綱領來認識政黨的。毛澤東指出“路線是‘王道’,紀律是‘霸道’,這兩者都不可少。”形象地講清了二者之間的關系。因此,維護黨的綱領和基本路線是紀律建設的首要的任務。黨的一切工作都要圍繞黨的基本路線來進行,各級黨組織和所有黨員必須嚴格遵守。1978年12月,中央紀委恢復重建后就把維護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基本路線放在突出位置。此后,中央提出“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進一步發展了黨的基本路線。對此,鄧小平同志強調“基本路線要管一百年,動搖不得。只有堅持這條路線,人民才會相信你,擁護你。”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基本路線不斷向前延伸,但中心思想始終不變。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動搖始終是全黨凝聚共識、攻堅克難的根本政治保證。通過發揮紀律的行為規范功能,中國共產黨極大地提高了組織能力,并保證行動一致,進而確保綱領路線得到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強調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就是為了更好地保證新時代黨的基本路線的貫徹執行——現階段就是要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胸懷“國之大者”,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五)紀律建設的核心要義在于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通過嚴明紀律加強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是百年相承的黨的優良傳統,也是紀律建設的核心要義。自二大黨章首次提出黨員服從紀律的要求,到黨的五大提出“宜重視政治紀律”,再到黨的六屆六中全會提出“四個服從”,都清楚表明紀律建設的核心要義自始就是強化中央權威。改革開放后,中央先后制定了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強調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新時代以來在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著力突出新時代嚴明政治紀律的核心要求——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是紀律建設始終不變的核心要義。百年歷史和實踐證明,只有在團結統一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黨的事業才能順利發展,才能取得一個又一個的勝利。例如,黨的七屆四中全會針對“高饒事件”的《決議》強調“黨的團結的利益高于一切,要維護黨中央的團結和威信。”中央查處的陳希同、陳良宇等人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查處的周永康、薄熙來等人搞非組織政治活動等。都是典型的不守政治規矩、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具體表現。對此,習近平同志強調“在所有黨的紀律和規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近年以來,黨中央正是以強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抓手,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三、百年來黨的紀律建設的當代啟示
凡是過往,皆為序章。黨的紀律建設百年壯闊歷程,不但使我們汲取了重要的經驗,同時也為新時代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提供了重要啟示。
(一)紀律建設必須保障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中央重大決策是關于“黨和國家戰略”重大問題的決策,在黨和國家發展中發揮不可或缺的關鍵作用,是黨的基本路線在各個領域的具體化。因此,紀律建設必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保障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無論是在革命戰爭時期、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改革開放時期,還是新時代,紀律建設始終緊緊圍繞各時期黨的中心工作,滿足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實際需要,確保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服務于大局全局。例如在革命戰爭時期建立“請示報告制度”確保貫徹中央戰略意圖;建國后開展“三反”保障社會主義建設;改革開放后,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 ,堅決貫徹“四項基本原則”和“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新時代以來,各級紀委將推動習近平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見效放在嚴明政治紀律的首要位置,全面貫徹落實“三新一高”要求,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可以說,紀律建設貫穿黨的百年歷程,雖然各個時期具體工作任務有所側重,始終不變的是保障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二)紀律建設必須健全完善黨內法規體系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先決條件是有完備的黨內法規體系。中國共產黨自始就注重以建章立制推進紀律建設。首部黨章全文約2400字,專章“紀律”就占700多字。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不斷探索黨建規律,根據時代要求和實際情況不斷健全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新時代以來,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補齊黨內法規短板,密織制度籠子,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完善。《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要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高效的黨內法規制度實施體系、有力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保障體系。”當前,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已經形成了層次分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1+4”基本框架。其中,黨的紀律已經形成了以黨章為根本規定,以《準則》為基本規定,以《紀律處分條例》為底線,以其他有關黨內法規為具體規定,層次分明、結構合理、各有側重的基本框架,實現了有章可循,有紀可依,有效管用。
黨紀嚴于國法,兩者相輔相成。黨和國家治理體系包括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依規治黨就是依據黨章黨規黨紀管黨治黨;依法治國就是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中國共產黨經過紀律建設和法制建設的長期實踐探索,逐漸發展出了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紀法理論。新時代以來,習近平法治思想將黨內法規體系建設納入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戰略,在厘清黨規、國法邊界的同時,不斷加強紀法銜接,實現了紀法協同發展。一方面,黨的長期執政地位決定了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的主導地位。另一方面,黨的先進性純潔性決定了黨紀嚴于國法,且具有溢出效力。因此,黨內法規體系與國家法律體系相輔相成,才能更有效地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三)紀律建設必須健全完善黨的紀檢工作體制
黨的紀律建設是系統工程,也是動態過程——既有成文法規,也有政治慣例,既有制度建設,也有紀律執行。因此,不斷健全完善黨的紀檢工作體制是加強紀律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
紀檢機關是紀律建設的組織保障。共產黨歷來高度重視設立專門的紀律檢查機關保障黨的紀律貫徹落實。早在1920年,俄共(布)就建立監察委員會,并由“受黨的培養最多、最有經驗、最大公無私并最能嚴格執行黨的監督的同志組成”,監督黨員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在黨的五大上,首個中央監委應運而生;建國后,黨先后建立紀委、監委系統;改革開放后,紀委系統恢復成立,并根據形勢任務需要實行紀檢監察合署體制;新時代以來,紀檢機關實施“三轉”,紀檢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構建新的紀檢監察體制。新時代、新體制保障紀律檢查工作實現更高質量的新發展。
紀檢干部隊伍是紀律建設的人才保障。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紀檢干部是黨紀的執行者,是黨的忠誠衛士。中央紀委恢復成立之初,時任中央紀委常務書記的黃克誠同志就對紀委人員提出嚴格要求——“紀檢干部要像保健護士,自己要健康。不能帶著病、帶著細菌做保健工作!”自此,中央紀委高度重視紀檢干部隊伍建設,并在歷次全會提出明確隊伍建設要求——建設一支忠誠干凈擔當、敢于善于斗爭的紀檢監察鐵軍,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紀檢監察干部要自覺接受嚴格的約束和監督,堅定理想信念,牢記初心使命,做遵紀守法的標桿。
(四)紀律建設必須堅持嚴格執紀
紀律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對此,習近平同志指出“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紀檢機關只有將紀律執行到位,才能把嚴明紀律的制度優勢,切實轉化為治理效能。監督是紀檢機關的法定職責,也是執紀的基本形式。革命戰爭年代的謝步升案、于都事件、肖玉壁案、黃克功案;建國初期的“劉、張案”,都彰顯了我們黨一貫執紀必嚴的風格。新時代以來,紀檢機關不斷強化政治監督,以嚴明政治紀律切實提高治理效能。一是聚焦政治問題和政治偏差開展監督檢查,著力解決“七個有之”等嚴重政治問題。二是將政治紀律寓于推進政治監督常態化、具體化、精準化全過程,使政治紀律成為“高壓線”。三是推動“兩個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黨的團結統一,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政治監督就跟進到哪。四是以政治監督統領各類監督貫通協調,引領各類監督優勢互補、同向發力、形成合力。
(五)紀律建設必須注重黨紀學習教育
黨的紀律是面向全體黨員一視同仁的行為規范。一名黨員從宣誓入黨之時起,就要主動對自身進行一定程度的“權利限縮”,同時按黨章有關要求進行“義務增持”,并且做到義務優先于權利。這就是中國共產黨對黨員提出“紀在法前,紀嚴于法”要求的“紀理”。同時,我們黨也不搞“不教而誅”,而是通過開展廣泛深入的黨紀學習教育使全體黨員做到學紀、知紀、明紀、守紀。1997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發布后,中央紀委以案件為素材拍攝了條例宣教片,作為全體黨員學習黨規黨紀的輔助材料。200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頒布實施后,中央紀委在全國范圍內組織知識競賽。新時代以來,2015年、2018年《條例》修訂后,中央紀委都組織開展了相關學習活動,促進廣大黨員增強紀律意識。2023年,《條例》發布后,習近平同志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明確要求,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為契機,在全黨開展一次集中性紀律教育。2024年4月,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部署黨紀學習教育工作,要求4月至7月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長期以來的工作經驗表明,只有堅持深入開展黨紀學習教育,才能使遵規守紀的意識內化在心,外化于行;只有時時保持紀律意識,才能有效做到自我約束,用黨規黨紀校正思想行動,始終做到忠誠干凈擔當。
余論:黨的紀律建設永遠在路上
紀律是黨的生命線。黨的紀律建設的壯闊歷程清楚地表明,嚴明地紀律是中國共產黨永葆純潔性和戰斗力的組織“密碼”。一百多年來,中國共產黨依靠鐵的紀律壯大了自身,贏得了民心,奪取了江山,建設了新中國,開創了新時代。當前,中國共產黨正站在“兩個一百年”的歷史交匯點,正踏上建設中國式現代化的新征程,要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使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正因如此,我們必須始終從解決大黨獨有難題和堅持黨的自我革命的高度上,去思考并持續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展望未來,黨面臨的形勢越復雜,任務越繁重,挑戰越艱巨,就越要嚴明紀律。黨的征程未有窮期,黨的紀律建設永遠在路上!
【作者:王冠、李雪勤,其中李雪勤系長安街讀書會成員、中央紀委研究室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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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雨凡;初審:陳佳妮、許雪靖;復審:程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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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現正面向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企業、各省市縣(區)等所在的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等單位部門聯合開展相關黨建閱讀學習活動。近日,經相關部門批準,已正式同意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中央組織部、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證監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共青團中央等定點幫扶地的有關單位加入“長安街讀書會”黨建閱讀合作機制,并聯合承辦“長安街讀書會”系列讀書學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