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丨充分發揮黨建引領 實踐“黨建+安全”的認識(黨建引領安全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強調,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特”就特在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組織落實、干部到位、職責明確、監督嚴格。黨章規定,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實踐“黨建 安全”,需要公司上下統一思想認識,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逐步形成符合自身實際的工作思路。
一、實踐“黨建 安全”的重要意義
實踐“黨建 安全”工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的政治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強調,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必須一以貫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也必須一以貫之。黨的十九大指出,統籌發展和安全,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大原則。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堅持黨的領導不動搖,堅持服務生產經營不偏離,實踐“黨建 安全”是國有企業各級黨組織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政治要求。
實踐“黨建 安全”工程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工作要求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全生產從強化責任擔當、處理安全和發展的關系、健全安全責任體系、安全風險防控、做好安全應急、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等方面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安全生產的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為國有企業黨委實踐“黨建 安全”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到知深淺、懂利害、明輕重,毫不松懈地抓好“黨建 安全”工作。
實踐“黨建 安全”工程是夯實安全基礎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國家出臺《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不斷強化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充分體現了國家對安全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安全監管越來越嚴,為企業做好安全工作劃定了法律紅線。同時,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我們,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將會給事故相關單位的生產經營發展和員工的家庭幸福帶來不可彌補甚至是顛覆性的損失,事故追責體系也會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造成影響。沒有安全,企業就沒有優質服務和效率效益,更談不上高質量發展,為做好安全工作劃定了企業底線。實踐“黨建 安全”,以黨建為引領,發揮黨委領導作用、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強化黨員和群眾的安全紅線意識和責任意識,是夯實企業安全基礎的重要手段和途徑。
實踐“黨建 安全”工程是推動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實踐“黨建 安全”工程,搭建“黨建 安全”工作平臺,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建立完善“黨建 安全”常態工作機制,著力抓好基層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創新,著力抓好“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等組織生活制度落實,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夯實安全工作基礎的堅強戰斗堡壘,強化全體黨員和群眾安全紅線意識和責任意識,促進黨建工作擴大覆蓋面,做到黨的工作發展到哪里,黨的組織就覆蓋哪里,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就體現在哪里,是增強黨建工作生機活力、促進黨建工作提檔升級的重要載體。
二、實踐“黨建 安全”是系統工程
實踐“黨建 安全”工程,通過構建黨建引領新機制,擴大黨建工作覆蓋面、增強黨建工作生機活力,增強以一流黨建引領一流企業本質安全建設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因此,實踐黨建與安全工作深度融合,是一項系統工程、持久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是搞一次活動、舉辦一次政治學習、喊喊口號宣個誓編幾句順口溜就實現了“黨建 ”深度融合。企業黨組織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必須保持久久為功的心境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襟,以燕子壘窩的恒勁、螞蟻啃骨的韌勁、老牛爬坡的拼勁,圍繞“黨建 安全”加什么、怎么加,加得上、加得好,系統探索實踐企業黨組織架構與安全保障體系、黨組織活動與企業各專業管理流程等體制、機制、職責等有機融合,才能明確黨組織在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使黨組織發揮作用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實現“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企業黨組織架構與安全保障體系不對應或者錯位,就無法有效實現安全工作“黨政同責、失職追責”;黨組織活動不融入企業安全工作各專業管理機制,就容易出現簡單相加、“兩張皮”現象,也無法實現深度融合。
三、實踐“黨建 安全”關鍵在各級黨組織
實踐黨建與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目的是緊緊圍繞全面解決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弱化、淡化、虛化、邊緣化問題,加強和完善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的建設,激發企業各級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發揮企業黨委領導作用、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首先,黨委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是實踐“黨建 安全”的關鍵。企業黨委是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責任主體、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是分管領域的責任人,同時企業黨政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分管領域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黨委必須把“兩個責任”扛起來、記在心上、抓在手上,緊緊扭住黨支部建設這個“牛鼻子”,抓實抓細黨建融入安全,確保上級黨組織關于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到位;班子成員必須起好領頭雁作用,做到黨建工作與安全工作目標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考核同責。
其次,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是實踐“黨建 安全”的重點。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是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單元,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黨支部按照務實、管用的要求,圍繞“黨建 安全”加什么、怎么加,創新機制、落實責任,強化黨支部自身建設,完善黨組織“兩個責任”清單,建立議事規則,將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黨建 安全”常態工作機制,搭建“黨建 安全”的平臺載體,促進“黨建 安全”在各業務環節、重大保電、攻堅克難等任務中加得上、加得好。
最后,黨員在安全管理各環節和重大保電、攻堅克難等任務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是實踐“黨建 安全”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始終堅持以安全工作成效檢驗黨組織工作和戰斗力,以黨組織的建設促進各級各類人員在安全管理關鍵環節落實責任。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帶頭自我檢查是否落實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是否落實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各黨支部教育、管理和監督黨員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實踐“黨建 安全”工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增強黨的意識、黨員意識和安全意識,在安全工作中、在本職崗位上、在專業管理關鍵環節、在作業現場充分發揮攻堅克難、創先爭優、反違章的先鋒模范作用。
四、堅持黨要管黨實踐“黨建 安全”
實踐“黨建 安全”,必須堅持黨要管黨。一是堅持黨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做到正確認識大局、自覺服從大局、堅決維護大局,確保黨的安全工作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維護企業安全穩定局面。二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從基本組織、基本隊伍、基本制度嚴起,同步建立黨的組織、動態調整組織設置,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突出黨性鍛煉,自覺在安全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使支部成為團結群眾的核心、教育黨員的學校、攻堅克難的堡壘。三是既要探索實踐企業黨組織架構與安全保障體系、黨組織活動與企業各專業管理流程等體制、機制等有機融合,又要防止權責不分、職責不明、“越俎代庖”。
實踐“黨建 安全”,要防止走形式。企業安全工作既涉及各業務、各專業、各流程,又涉及作業行為、作業條件、作業環境,實踐“黨建 安全”重在“實踐”。口號喊得震天響不注重行動、方案寫詳盡周密不抓落實、記錄做的工整齊全不研究措施,既違背了“黨建 安全”的初衷,解決不了實際問題,又增加了基層負擔,黨員和群眾也會怨聲載道。只有發揚務求實效的作風,潛心研究安全工作的特點,分析安全工作的問題和不足,找措施、找方法、找準黨建工作的切入點,才能體現黨員的本色,才是“黨建 安全”的最佳實踐途徑。
實踐“黨建 安全”,要防止“兩張皮”。安全是業務,黨務也是業務,黨務是抓好黨建工作的基礎,黨的建設需要遵循黨的建設規律。一是不斷培養黨務工作者專職化隊伍,提高黨務工作者專業化能力,克服管黨治黨專業性不強的問題。二是創新機制實現黨務工作者、安全業務骨干雙向交流,促進黨務工作者懂安全、業務骨干懂黨建。三是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增強黨務工作者、安全業務骨干特別是黨員干部對黨的忠誠度和責任感,糾正黨建是“虛”的的錯誤認識。四是將安全工作與黨建工作有機統一,改進工作作風,調動廣大黨員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防止黨建工作成為脫離安全工作、失去針對性和目的性的“花架子”。
(作者系國網重慶豐都供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