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陣地管理辦法(僅供參考)(黨建陣地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黨建陣地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其在黨員教育、組織生活、服務群眾、推動工作等方面的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內法規,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黨建陣地是黨的基層組織開展活動、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密切聯系群眾的重要平臺,是展示黨的形象、傳播黨的聲音、凝聚黨心民心的重要窗口。
第三條 黨建陣地管理應遵循“統籌規劃、功能完善、管理規范、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高標準建設、高質量運行、高效能服務,不斷提升黨建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四條 黨建陣地的規劃與建設應納入基層黨組織建設總體規劃,結合實際情況,科學布局,合理設置。重點在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村、社區、學校、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領域建設一批功能齊全、特色鮮明的黨建陣地。
第五條 黨建陣地建設應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實效”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鼓勵采用“黨建 ”模式,將黨建陣地建設與業務工作、文化建設、社區服務等有機結合,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第六條 黨建陣地應具備黨員活動室、學習教育區、宣傳展示區、服務群眾區等基本功能區域,并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如黨旗黨徽、學習資料、電教設備、服務設施等,確保能夠滿足黨員學習教育、組織生活、服務群眾等需求。
第三章 使用與管理
第七條 黨建陣地實行“誰建設、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基層黨組織是黨建陣地的直接管理者和使用者,負責黨建陣地的日常維護、管理和使用。
第八條 基層黨組織應建立健全黨建陣地管理制度,明確管理人員職責,制定使用計劃,合理安排活動時間,確保黨建陣地有序運行。同時,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其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第九條 黨建陣地應定期開放,為黨員和群眾提供學習教育、政策咨詢、志愿服務等服務。基層黨組織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設置活動時間,方便黨員和群眾參與。
第十條 黨建陣地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網絡學習平臺、微信公眾號等線上陣地,拓展學習教育渠道,增強學習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十一條 黨建陣地應注重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積極組織開展各類主題黨日活動、志愿服務活動、先進典型宣傳等,營造濃厚的黨建氛圍,激發黨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四章 監督與考核
第十二條 上級黨組織應加強對下級黨組織黨建陣地建設與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定期開展檢查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同時,建立健全黨建陣地建設與管理考核機制,將黨建陣地建設與管理情況納入基層黨建工作考核體系。
第十三條 基層黨組織應自覺接受上級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監督,定期向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報告黨建陣地建設與管理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十四條 對于在黨建陣地建設與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基層黨組織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對于管理不善、使用不當的基層黨組織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上級黨組織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以上《黨建陣地管理辦法》內容涵蓋了黨建陣地的規劃與建設、使用與管理、監督與考核等方面,力求做到專業且細致。通過明確管理職責、規范使用流程、強化監督考核等措施,旨在推動黨建陣地建設與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發展,為基層黨組織開展活動、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密切聯系群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