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夷山市綜合農場委員會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武夷山市綜合農場征地)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20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市委巡察一組對綜合農場黨委開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6月22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認真部署整改工作
農場黨委高度重視抓好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自覺擔負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第一時間傳達學習、研究貫徹、部署落實,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行動、最扎實的措施、最嚴格的要求,確保巡察整改任務落地落實。
(一)突出政治統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主動對標對表。巡察整改期間,先后組織召開3次兩委擴大會、專題民主生活會,引導帶動農場上下充分認識到“整改不落實、就是對黨不忠誠”,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突出責任擔當。自覺扛牢扛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農場負責人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時成立由農場負責人任組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其他兩委班子、各黨支部書記和科室負
責人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從相關科室抽調精干力量集中辦公,統籌抓好整改任務的綜合協調、督促落實。制定出臺《落實市委巡察一組關于對市綜合農場黨委巡察情況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圍繞市委巡察反饋具體問題,逐一明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逐項“掛號”解決、“銷號”落實。每項整改任務都至少安排一名農場兩委領導牽頭負責,逐級傳導壓力,逐項落實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鏈條。
(三)突出分層分類。堅持協同推進、分類施策,既拿出“當下改”的舉措,又形成“長久立”的機制,對具體人、具體事、具體問題立行立改、真抓實改,對長期整改任務提出時間表、路線圖,讓整改工作可跟蹤、能落實。堅持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對共性問題開展系統整治,對個性問題開出問題清單,全力督促落實;充分運用“四種形態”精準處置;對交辦的8件信訪事項,及時反饋。堅持把抓好巡察整改與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項目比拼年”等各項工作結合起來,推動整改的成效轉化為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的實效。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聚焦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南平市委、武夷山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問題。
(1)學習不夠重視。未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理論學習。農場理論學習中心組結合學習習近平來閩來武夷山考察重要講話精神、黨史學習教育、“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制定完善學習計劃,將學習內容列入2021年7月份中心組學習任務清單。二是組織專題學習。2021年7月8日,農場黨委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推動國有企業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過學習深刻領會精神實質。
(2)學習未結合實際。農場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簡單傳達多,深入研討少。如,2020年,中心組開展學習研討8次,班子成員發言內容均未結合工作實際;“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牢記為民宗旨”等專題討論,3名班子成員發言未結合自身工作情況。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自查自糾。對班子成員“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牢記為民宗旨”等專題討論材料進行自查自糾,并督促在職在崗的3名班子成員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重新撰寫發言材料。二是制定《武夷山市綜合農場學習制度》,狠抓學習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3)學習浮于表面。如,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學習不夠深入,將農墾改革簡單理解為辦社會職能的轉移,且未結合實際制定改革工作方案。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學習研討。2021年7月8日,組織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精讀細研。二是制定方案。2021年8月30,結合實際制定《中共武夷山市綜合農場委員會 武夷山市綜合農場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武綜農委[2021]32號),加快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改革。
2.關于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夠到位的問題。
(1)落實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要求存在偏差。農場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黨政議事權責不清。如,2017—2019年黨委擴大會多由場長主持并總結發言,2019年8月制定的會議制度未將“三重一大”事項列入黨委議事范圍。
整改情況:一是修訂完善制度。修訂完善《綜合農場黨委議事規則》,進一步界定黨政議事權責的界限,明確黨委會議由書記主持,書記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二是修訂完善《武夷山市綜合農場重大事項決策程序》,明確“三重一大”事項列入黨委議事范圍。截至目前,已召開黨委會32次,研究疫苗接種工作、勞務派遣人員2名工作人員轉崗續聘、碧桂園和水美家園(一、二期)項目征遷等重大事項10件。
(2)落實“六穩”“六保”政策不及時。如,市委要求2020年6月底前對承租國有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免收或減半收取房租,農場直到2020年11月10日才研究該項工作。
整改情況:一是落實政策。根據2021年1月5日市國有資產運營服務中心《關于進一步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減免國有經營性房產租金的函》“對承租國有經營性房產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工商戶免除2020年上半年3個月租金”要求,農場于2021年1月11日減免3戶每戶3個月租金共計人民幣29392元。二是吸取教訓,加強對政策法規的學習。
(3)危舊房改造工作管理缺位。農場第二、三、四期危舊房改造未批先建,轄區內105戶危舊房改造戶截至2020年11月底仍無法辦理房產證。
整改情況:一是由于政策因素,根據省上要求,2019年11月農場危房改造才列入鄉村規劃;2021年8月,按市政府要求上報審批。2021年8月,綜合農場危舊房改造已完成鄉村規劃編制。二是2021年9月轄區內105戶危舊房戶已完成改造85戶,當前,已進入竣工驗收丈測階段。
3.關于推動農墾改革發展力度不夠的問題。
(1)市場化改革情況不理想。農場無明確的主營業務,經營性收入偏低,主要依靠政府下撥工作經費維持運轉。如,2019年經營性收入僅81.41萬元,但機關人員工資支出就達113.62萬元。
整改情況:一是農場加大資源整合力度,根據《武夷山市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精神,進一步盤活現有土地、茶山等國有企業資產。二是充分利用政策優勢,力爭年內推進相關項目開發,增強企業造血功能和企業創收能力。三是2021年7月8日、7月15日,分別上報市政府《領導掛點綜合農場任務清單》《對市第十四次黨代會報告征求意見的建議》,請求市政府對企業已確權土地實施征收時,給予一定比例的收益返還,促進企業生存與發展。
(2)企業化改革進展緩慢。農場黨委與屬地街道、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不暢,辦社會職能未按時剝離到位,影響了農場社企分離改革進程。如,農場與新豐街道就環境衛生整治工作職責移交推諉扯皮嚴重,導致轄區未建立衛生保潔長效機制,部分村莊內環境衛生臟、亂、差,垃圾清運不及時現象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況:一是推動社會職能移交。結合實際,多方向上提交加快企業社會職能全面移交報告。2021年4月16日,省農業農村廳來農場調研企業改革發展進展情況,農場向省廳匯報,要求加快推進辦社會職能轉移;在“兩個三年”改革任務及創新經營管理體系報告中也懇求市委、市政府全力協調、加速推進移交工作;2021年7月15日,武夷山市第十四次黨代會前期,將社會職能剝離工作交由農場黨代表提交黨代會,作為黨代會的征求意見;2021年9月1日,武夷山市農業農村局來農場座談,反饋6項重大社會職能剝離改革未落實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底,農場(企業)辦社會職能已全面完成移交。二是加大農場轄區內職工片區人居環境整治宣傳與工作力度。2021年6月24日,第一、第二分場結合鄉村振興宣傳工作,開展人居環境宣傳,懸掛橫幅;各分場定期不定期組織工作組、職工群眾開展環境衛生整治;組織泓欣環衛公司員工對各職工居住片區的垃圾進行理清,對大督查組發現的問題,限期完成整改。
(3)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尚未啟動。農場還未進行公司化改造,景區內茶山等主要資產的產權證未辦理,產權不明晰,僵尸企業未及時清理。如,6家下屬公司長期未經營或執照被吊銷,但農場對下屬公司的情況不了解,也未及時辦理注銷手續。
整改情況:一是景區內茶山屬六、七十年代種植,山權當時劃歸武夷街道天心村。農場與武夷街道天心村多次溝通和交流,至今無法辦證,現就林權證辦理事宜繼續與相關部門協調。二是農場下屬公司(企業)成立于八、九十年代,截至目前相關營業執照已被注銷或吊銷,但往來賬款卻一直掛賬農場。2021年3月,農場已組織財務人員對6家下屬公司的往來帳逐步進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農場原下屬工業公司、貿易公司、工程公司往來帳364854.79元。
4.關于敢做善做的主動擔當精神不強的問題。
(1)違建問題整治不力。如,對湖桃村15畝魚塘、橫山頭曬谷坪等名下資產以及享受上級補助政策的危舊房改造中存在的違建行為未及時有效制止。
整改情況:一是加大對違法建筑物的整治力度,加強巡查頻次、擴大巡查范圍,做好思想工作,發現苗頭,立即予以制止。對拒不整改的,當即上報城管局,通過下達通知書、直至強行拆除等多項措施,確保新增違建零容忍,拆違攻堅不松懈。二是2021年9月6日,在市專項整治工作組的指導下,農場全力配合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對橫山頭片區曬谷坪違建房屋戶下達調查通知書。三是嚴格按照鄉村規劃編制,實施危舊房屋改造、驗收、辦證。
(2)解決欠款問題能力不足。如,2013年以來,香榭麗舍生態旅游開發有限公司拖欠農場耕地租金、山林管護費達200多萬元,農場黨委未及時解決,導致900多畝耕地多年無人管護,農場職工反映強烈且信訪不斷。
整改情況:一是協商要求香榭麗舍公司盡快支付拖欠職工的耕地租金及農場山林管護費。否則,將通過法律的途徑予以解決;二是對拋荒耕地責成香榭麗舍公司陸續進行復墾;三是爭取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盡快重啟項目開發,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穩定社會局面。
5.關于化解歷史遺留問題統籌謀劃不夠的問題。
(1)存在“等靠”思想。如,轄區內14宗“以地抵資”土地未辦證問題多次引發群眾上訪,農場黨委僅滿足于向上級反映問題,未結合實際提出合理方案供上級決策參考。
整改情況:一是破除“等靠”思想,從思想行動上切實轉作風,激發內生動力,以時不我待的精神投身農墾企業改革發展;農場黨委從組織上加強和完善干部隊伍的建設和管理,為改革創新、敢想敢干的干部護航。二是2021年6月16日,市政府常務會已對14宗“以地抵資”土地未辦證問題進行研究,提出了解決方案。目前,該問題已進入評估階段,農場將積極配合市自然資源局等相關單位解決該問題。
(2)群眾工作能力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對上東埠19戶群眾因危舊房改造及異地安置產生的信訪問題,農場協調化解能力不足,影響安置工作正常推進。
整改情況:一是牢記為民服務宗旨,努力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強信訪工作,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到位。二是2021年5月20日,水美家園項目二期(上東埠片區)安置工程正式動工。該問題隨著項目建設自然化解。
(3)缺乏“釘釘子”精神。如,對市水電總公司購買的站前大道南側7.98畝土地長期未動工建設問題,市政府2014年專題會議已經明確由農場牽頭解決,農場黨委2016年后未再協調推動。
整改情況:一是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農場已與新豐街道辦協商,租用站前大道7.98畝土地,作為交通疏散點,建設公共停車場所使用,相關協議簽訂工作正在進行。二是發揮“頭雁”效應,做好“上行下效”,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中做到不達目標不罷休、不達目的不松手。
6.關于風險防控意識有待加強的問題。
(1)安全隱患整治不到位。如,農場對藥材村187號附近陡坡邊緣護欄不完整且部分破損的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未按2017年市政府專題會議要求及時拆除舊大橋上違章建筑并封橋。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巡查力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在能力范圍內,逐步解決,并按期復查,做到“三落實”,即落實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確保安全隱患及時解決。二是2021年1月20日,組織職工群眾利用廢舊不銹鋼安裝護欄缺口,使護欄完整,安全隱患消除。
(2)債務風險處置不力。對拖欠福建省閩投管理公司700多萬元的有抵押債務,農場黨委以負責人未到位為由,沒有及時與對方達成還款協議并籌措資金償還,若抵押物被拍賣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整改情況:一是近期農場已竭力籌措到了大部分資金,經與閩投公司多次協商,約定在2021年8月進行終極談判。二是爭取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大力支持,徹底解決好該筆債務的清理工作。截止日前,雙方已達成還款協議,并簽訂了相關文件。該項問題將在本年度第一季度得以解決。
(3)信訪風險預判能力不強。農場曾自行制定機關退休職工退休補貼和職工(含退休職工)個人醫療費用補助政策,但在2020年退休人員管理職能移交社區時,農場未提前制定過渡方案,對可能引發的信訪風險預判不足。
整改情況:一是2020年11月,農場全面完成國有企業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同步核銷醫療費補助等。二是提高信訪風險預判和信訪問題處置能力。針對重點問題或重點積案,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包案領導、包保責任人;引入律師參與訪調對接,從法律政策層面、專業角度剖析案情,尋找化解良策,引導職工群眾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問題;堅持以情入手,真誠傾聽職工群眾呼聲,真情關心群眾疾苦,真心化解信訪難題,做到對職工群眾合理訴求解決到位、對無理訴求宣傳教育到位、對困難群眾幫扶到位、對違法行為依法打擊。
7.關于依法治企意識不強的問題。
(1)未依法對被承包企業進行管理。如,農場下屬福達實業總公司控股的古源茗樅公司持有“大王”商標及154.63畝正巖茶山等優質資產,該企業被承包后,農場未依法進行監督,對該企業資產及經營虧損情況不了解,存在國有資產流失風險。
整改情況:一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明確在承包經營活動中,企業不得使國有資產及其權益遭受損失。企業國有資產發生產權變動時,應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結果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國家基金的報損、沖減和核銷,必須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二是建立國有資產報告制度。每年年終和承包期末,承包企業要向農場、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分析報告。
(2)合同依法依規管理不到位。如,農場出租樓后便民批發市場、祥巖巖茶廠等國有建設用地未履行法定程序;與香榭麗舍公司簽訂的項目合同未約定開發時序及違約責任。
整改情況:一是對樓后便民批發市場、祥巖巖茶廠等執行市政府相關紀要或完善法定程序。二是2021年9月中旬與香榭麗舍公司做好對接協商,補充完善相關條款。三是提升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法律意識和規范意識,建立系統化的合同管理工作信息系統;加大人員培訓力度,強化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識。
(3)依法納稅意識淡薄。如,收取古源茗樅公司承包費、湖機環保磚公司管理費、祥巖巖茶廠土地租賃費等未依法納稅。
整改情況:一是2021年7月14日,農場依次收取古源茗樅公司收取承包費90000元,免稅;湖機環保磚公司管理費96000元、稅額4800元;祥巖巖茶廠土地租賃費2000元、稅額100元,以上三項稅費合計4900元。根據2021年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農場作為一般納稅人可以享受每月10萬元的免稅補助,故免稅。二是加強財務人員的稅務管理學習與培訓。通過線上稅務網稅務視頻,跟進學習稅費改革要點和涉稅會計的核算,并與財務人員進行涉稅事項的探討,共同提高稅務管理水平。
8.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仍有不足的問題。
(1)對意識形態工作不夠重視。如,2020年直至11月才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簡單部署,5名班子成員2019年度述責述廉(述法)報告中涉及意識形態工作的內容與上年度完全一致。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按照意識形態工作“四個納入”要求,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中,每年年初召開意識形態分析研判會。2021年3月29日,農場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意識形態工作。二是開展自查自糾。查找出存在意識形態撰寫內容與上年度完全一致的農場在職在崗的2名班子成員重新撰寫2019年度述責述廉(述法)報告。三是研究制定《中共武夷山市綜合農場委員會關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武綜農委[2021]5號)。四是由掛點領導對農場1名班子成員進行批評教育;由農場負責人對1名班子成員進行批評教育。
(2)“學習強國”參與度低。2019、2020年市委宣傳部通報農場黨委“學習強國”參與度和人均積分均不達標。
整改情況:一是農場黨委督促各黨支部黨員積極參與“學習強國”,采取每周排名,對參與度不高的黨員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進行提醒,提高“學習強國”的參與度和人均積分。二是將各黨支部“學習強國”學習情況納入評先評優考評范疇。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關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仍然存在的問題。
(1)會議偏多,“會風”不正。精簡會議要求落實不到位,會議紀律執行不嚴格,如,2018、2019年分別召開黨政班子會105、136次,有些工作議而不決,干部職工疲于參會;2020年4月14日,在武夷山市脫貧攻堅、防汛抗旱及河長制工作專題會議中,農場2名參會人員違反會議紀律,被市效能辦通報。
整改情況:一是對違反會議紀律的2名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實行會議審批,并盡量縮短會議時間和限制會議規模。結合實際,制定《武夷山市綜合農場會議制度》。三是實施集中開會的辦法,嚴格會議紀律,執行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要求。
(2)文風不實,照搬照抄。如,《武夷山市綜合農場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履行“一崗雙責”制度》出現“政法委”、機關支部2020年“七一”活動情況匯報中出現“我校”等詞語;“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4名班子成員專題黨課材料從網絡抄襲。
整改情況:一是督促改正《武夷山市綜合農場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履行“一崗雙責”制度》(武綜農委[2018]4號)和機關黨支部2020年“七一”活動情況匯報出現的錯誤。同時在今后的學習匯報中,端正態度,認真撰寫。二是開展自查自糾。對在職在崗的3名班子成員,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重新撰寫“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黨課內容。三是對農場3名班子成員、1名主任、1名支部書記進行批評教育。
(3)工作作風不實。為應付上級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督查,農場將黨政班子會研究該項工作的會議時間由4月6日涂改為4月3日。
整改情況:一是學習領會相關工作會議及文件精神,切實提高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意識。二是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加強對理論、業務的學習,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轉變工作作風;切實圍繞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增強奉獻意識和使命感,提升職工群眾幸福感、獲得感;農場紀委強化監督落實,使上級決策部署在貫徹執行上見成效。
2.關于服務群眾意識不強的問題。
(1)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跟蹤落實不到位、解決不徹底。如,對2019年群眾反映的萬雞山29號陳某多年在住宅宰羊、污染環境問題,農場組織整治后未跟蹤落實,問題未徹底解決;2013年以來,橫山頭、東岸村群眾多次反映飲用水問題,農場通過引山泉水方式無法有效解決,群眾反映不斷。
整改情況:一是農場積極配合市相關部門堅決取締萬雞山29號陳某的私自屠宰點。經多方部門共同教育引導,2021年6月10日,陳某住宅私自宰羊點已關停,當事人另謀職業。二是已順利對接市自來水公司,待職工安裝費收齊上繳后,即時實施飲用水安裝工程。2021年8月20日,農場召開東岸、橫山頭片區戶代表座談會,并及時對接市自來水公司。當前自來水安裝工程即將完成并投入使用。
(2)為民辦實事項目決策不科學。對造福新村太陽能路燈項目,前期調研不充分,部分路燈安裝位置常年日照時間少,無法提供照明,形同虛設。
整改情況:一是2021年9月15日,發催告函給福建旌鑫泰光電有限公司,要求其履約,并在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檢修,保證路燈的正常照明。二是對橫山頭、造福新村等片區部分安裝位置不合理的路燈進行重新選址改造,確保路燈照明正常。三是對農場2名班子成員、1名財務科長進行批評教育。
3.關于財經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1)違規使用現金。如,將2020年3月收取茶山承包費4740元、2019年1月收取垃圾桶出售款13860元等現金直接用于支出,坐收坐支;2020年3月,違規使用現金支付金融小鎮項目苗木遷移工作人員工資7500元。
整改情況:一是健全與完善財務規章制度,盡量避免和減少現金的收支范圍。制定《武夷山市綜合農場財務管理制度》。二是嚴格管控現金收支,加強財務人員的業務理論學習。三是對財務科長進行誡勉談話。
(2)采購不規范。如,2020年1月、3月分別支出6560元、13200元購買廣告制作服務,未進行詢價。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健全采購制度,并嚴格執行。轉發《武夷山市財政局關于〈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健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超市品目和金額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通知〉的通知》(武綜農[2021]48號)。二是對綜合辦主任進行廉政提醒談話。
(3)多支付賬款未及時追回。2019年農場多付的太陽能路燈款2186元,截至2020年11月底仍掛在賬上。
整改情況:一是追繳多支付的太陽能路燈工程款。2021年7月27日,追回工程款2186元。二是對財務科長進行批評教育。三是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嚴格執行財務規定,嚴把支出關口,確保每筆支出都有政策依據,且手續齊備。
(4)財務審核把關不嚴。如,2018年農場工會、婦聯、團委擬聯合開展3場活動,實際僅婦聯開展1次活動,虛報活動經費3340元,報銷私車加油費880元。
整改情況:一是2021年9月8日,收回多報銷的活動經費3340元、私車加油費880元。二是經核查,3場活動由農場原1名班子成員組織、原婦聯主席經辦、財務科長審核。鑒于其中2名工作人員已退休,本應該對2名已退休工作人員進行廉政提醒談話的,現已無實際意義,故暫不給予2人廉政提醒談話,只對財務科長進行廉政提醒談話。三是要求財務人員要嚴把審核關,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堅決予以退還、且不作報銷支出處理。
4.關于工程招投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1)虛假招投標。如,2019年“7.9”水毀工程、照明路燈安裝工程先施工后補招投標材料。
整改情況:一是規范招投標手續,堅持先招投標后施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二是對1名班子成員、1名支部書記進行批評教育。
(2)工程未招投標。如,2013年,合同價為11.10萬元的北歷分場草橋村土地復墾工程未進行招投標,截至2020年11月底未履行結算、審核等程序。
整改情況:一是經調查核實,綜合農場北歷分場草橋復墾項目2013年11月10日由福建順大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進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工程項目由福建閩湖水利水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標承建(合同簽訂時間2013年11月27日);并委托南平市大業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進行工程質量監督。二是合同價格形式為固定單價合同,農場將嚴格履行好各相關程序。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固定單價,已完成結算。三是規范程序。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要求工程建設符合投標范圍和規定的,必須通過招標選擇施工單位。
(3)對招投標行為監督不力。如,2017年辦公樓、站前廣場北側樓屋頂修繕工程招標,農場對3家投標單位聯系人電話一致、涉嫌串通投標情況未及時發現。
整改情況:一是對1名班子成員進行批評教育。二是規范招投標程序,加強對相關工作的監督。
5.關于固定資產管理問題多發的問題。
(1)部分公房管理不善。如,下東埠農場倉庫倒塌后,被下東埠村莊自籌資金改造出租給他人作茶葉加工廠。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公房管理制度,保障公房出租、使用、管理做到公開、透明、公正。二是規范使用管理,對國有公房進行全面清理,通過核實、登記、完善相關資料和信息,建立公房信息管理平臺,嚴格管理措施。
(2)固定資產核銷入賬不及時。如,樟樹園拆遷后,共18筆固定資產未核銷;農場下屬福兆房地產開發公司名下的辦公樓、站前廣場商住樓等房產均未列入固定資產。
整改情況:一是已核銷固定資產。2021年8月份,農場根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對樟樹公園拆遷后的房產、倉庫等已拆除固定資產按程序完成核銷。二是根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農場將下屬福兆房地產開發公司名下的辦公樓、站前廣場等房產進行評估后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后列入農場固定資產。三是加強管理。設立《固定資產管理登記簿》,建立健全資產管理檔案,做到單據齊全、賬目清晰、數據準確。堅持日常清查,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核實,定期盤點對比,建立資產明細賬。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
1.關于履行黨建主體責任存在偏差的問題。
(1)抓黨建主責意識不強。指導基層黨組織建設僅停留在發文件、開會,未定期對各支部黨建工作開展檢查,未及時組織黨務工作者進行業務培訓,黨建工作質量不高。
整改情況:一是農場黨委2021年7月21日聽取各黨支部黨建工作匯報,并結合黨史學習教育,開展黨建工作檢查。二是開展培訓。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組織專員到市直機關黨工委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跟班培訓,參加黨建業務培訓,提高黨建工作質量。
(2)年度黨建工作計劃照搬照抄,工作總結敷衍應付。如,2018、2020年黨委黨建工作計劃雷同,2019年上半年黨建工作總結與2019年工作計劃內容基本一致。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黨建工作計劃。嚴格落實主要領導為黨建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研究制定黨建工作計劃。制定《中共武夷山市綜合農場委員會2021年度黨建工作計劃》(武綜農委[2021]17號)。二是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主要領導嚴格審核把關文字材料,堅決糾正文風方面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2.關于基層黨建工作相對薄弱的問題。
(1)“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如,一分場支部2020年1—11月僅召開1次黨員大會。
整改情況:一是充分認識“三會一課”是黨建工作的重要一環,落實好“三會一課”制度,對于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戰斗力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黨員參加,必要時上級黨組織可派人參加。一分場支部2021年1—9月按規定召開3次黨員大會。二是高質量地落實好“三會一課”制度,努力解決實際問題,達到預期目的。
(2)支部換屆程序執行不嚴。如,2016年8月機關支部換屆未按規定確定應到會黨員數;2019年12月機關支部新一屆委員會未研究支委分工。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學習。2021年6月26日,機關黨支部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二是2021年6月26日,機關黨支部召開支委會完成支委分工。
(3)開展主題黨日活動不規范。如,2017—2020年,農場黨委在“七一”黨建活動中存在借黨建名義組織會餐、超標準支出餐費、虛構實際參加人數等行為。
整改情況:一是2021年6月24日,機關黨支部認真學習《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管理辦法》,加強經費開支管理。二是嚴格規定黨建活動經費開支范圍、標準和活動組織方式,統籌使用活動資金,實行審批備案管理。三是對4名支部書記進行批評教育。
(4)發展黨員工作不認真。對發展黨員材料中存在的填寫不規范、時間涂改、入黨志愿書與入黨申請書內容混同等問題,未予以指正;發展對象考核工作不夠嚴謹,確定饒某某為發展對象的主要理由是“該同志家屬支持農場工作”。
整改情況:一是7月份,組織各黨支部學習《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嚴格按照發展黨員工作要求,提高對發展黨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保障發展黨員工作規范化。二是強化發展對象培養教育工作,規范整理發展黨員的入黨材料,嚴格做好入黨材料的整理、報送、移交和歸檔。三是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確保發展黨員的質量。完善發展對象的培養考核機制,通過發展對象的檔案建立制度、聯系培養人的培養談話制度、發展對象的擇優選拔推薦機制等制度,增強黨員發展工作的科學性與公信度,提高黨員發展質量,提升黨員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四是對第一分場黨支部書記進行批評教育。
(5)黨費收繳不夠規范。黨委未審核把關各支部黨員黨費計算基數核定標準。如,2017年以來,機關支部未將機關在職黨員的獎金列入黨費計算基數;二分場支部8名從事個體經營等職業的黨員按照農村黨員的標準交納黨費;機關支部和一、二分場支部黨員黨費采取“四舍五入”法計算。
整改情況:一是2021年4月17日、6月24日第一分場黨支部、機關黨支部分別組織學習《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二是立行立改,督促各黨支部嚴格按規定收交黨費。重新核定黨費基數,將在職黨員的獎金列入黨費計算基數,2021年10月29日,補繳在職黨員2017-2020年黨費10362.6元;經了解,第二分場8名黨員,其中:有2人是在家打零工;2人在家務農;1人已去世;1人開小貨車拉零貨謀生;1人在杭州開店;1人在鐵路做臨時工。上述人員收入不穩定,且僅能維持生計,故以農村黨員的標準交納黨費。三是對機關黨支部書記進行批評教育。
3.關于黨內政治生活虛化淡化的問題。
(1)黨員學習記錄偽造痕跡明顯。如,機關支部黨員大會、支委會開展學習廖俊波同志先進事跡專題研討時不同黨員的發言內容完全一致。
整改情況:一是豐富學習內容,加強思想教育,提高黨員學習的深度廣度和自覺性。嚴肅“三會一課”制度,要求黨員結合自身工作、思想實際,對專題學習開展深入研討,防止發言內容千篇一律。二是2021年結合“七一”活動,機關黨支部組織黨員開展有關學習討論,并做好會議記錄。三是農場紀委及監察室對黨內政治生活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2)組織生活不嚴肅不深刻。如,農場黨委2019年度民主生活會相互批評無辣味,多以工作建議代替批評意見;班子成員雙重組織生活落實不到位,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會未開展相互批評;二分場支部2016—2019年度組織生活會未見普通黨員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記錄。
整改情況:一是切實落實好班子成員雙重組織生活。二是修訂與完善《機關黨建工作制度》。2021年7月機關黨支部、第一分場黨支部、第二分場黨支部召開“七一”專題組織生活會,班子成員和普通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并做好相關記錄。三是對農場5名班子成員和1名支部書記進行批評教育。
4.關于選人用人不規范的問題。
(1)黨管干部原則落實不到位,以黨政班子會代替黨委會研究人事任免工作。如,2019年提任3名干部職工,非黨委委員參與表決。
整改情況:一是加快推進黨委換屆工作,配齊配強黨委班子。二是修訂完善《黨委會議規則》,突出黨委政治核心地位,明確企業黨建、干部人事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等議事內容。
(2)程序倒置。如,2019年4名干部職工的擬提任公示時間早于民主測評時間。
整改情況:一是2021年5月21日,農場組織學習《干部任用條例》,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二是認真吸取教訓,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5.關于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不到位的問題。
(1)“三轉”未落實。紀委書記長期分管黨建、內部審計、工會、機關效能等工作,2020年分工文件甚至要求紀委書記負責黨政辦和招投標工作。
整改情況:一是申請盡快完成黨委換屆工作。擬定《關于召開中國共產黨武夷山市綜合農場第七次代表大會的通知》(武綜農委[2021]18號)。二是在完成黨委換屆工作后,強化主體責任,及時調整班子分工。
(2)監督執紀工作不規范。如,2019年8月23日,黨委擴大會上3名班子成員對自己的問責意見參與討論并表決,黨委在未經初步核實且未立案的情況下,提出給予某干部黨內警告處分建議。
整改情況:一是2021年7月20日,農場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二是由場紀委重新核查。嚴格執行辦案流程。三是制定《黨委會會議制度》,并嚴格貫徹執行。
(3)制度執行監督不力。如,對農場2020年1—10月遲到早退人員未扣發當月考勤獎金問題,農場紀委未及時糾正,考勤制度“空轉”。
整改情況:一是農場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對遲到早退人員考勤獎金的扣罰,扣罰金額6240元。二是加強日常機關考勤制度執行力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三是督促辦公室對考勤加強監督管理。2021年農場考勤嚴格按制度執行。
6.關于整改不徹底不到位的問題。
(1)問題邊改邊犯。2017年審計指出的“未按合同約定收取租賃、承包費收入”“未及時清理清收應收款項”等問題重復發生,李畬電站、巖茶廠梅子橋、廣場商住樓D段等租金未及時收繳,截至2020年10月底其他應收賬款仍達1332.66萬元。
整改情況:一是2020年12月份農場已將李畬電站承包費、巖茶廠梅子橋倉庫租賃費收繳到位。二是廣場商住樓D段租戶剩余部分租金將繼續催繳。三是其他應收款大多屬于上個世紀發生的往來賬款,時間跨度長,2021農場已陸續組織力量逐步對相關款項進行清理,清理資金659729.85元。四是對財務科長進行批評教育。五是緊盯問題整改成效,加強監督,嚴防邊改邊犯。舉一反三,對反饋問題逐個自查督查,一月一檢查,年年一通報。通過跟進度、問效果、問責任,防止整改問題反彈回潮。
(2)問題整改未落實。如,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指出“使用白條支付工程款”問題,在2018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中再次發現,截至2020年11月底該問題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2021年9月9日,農場責令施工方開具“兩違整治挖掘機臺班費”“橫山頭二壩水渠水毀修復及材料費”“橫山頭村老年活動中心健身器材”等工程款稅務正規發票,共計35600元。二是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發票管理,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三是對財務科長進行批評教育。四是建立問題線索臺帳和反饋問題整改臺帳,細化到人,落實到分管領導和具體責任人,實行對帳銷號制度,在倒查過程中,對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落實的,予以通報或約談,確保反饋問題全部整改落實到位。
三、處理人情況
市委巡察一組巡察綜合農場黨委期間,共移交信訪件8件。綜合農場黨委依規依紀組織調查核實,截至目前,已全部辦結;結合巡察反饋問題和信訪件處置情況,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12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誡勉談話1人、廉政提醒1人、批評教育10人。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項(3項)
1.關于“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尚未啟動”的問題。目前,市委巡察反饋的“6家下屬公司往來帳未清理”問題已整改到位2家,其余4家,農場已制定清理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和整改要求,推動整改落實見效;就林權證辦理事宜,農場在市政府的指導下,繼續與相關部門協調,確保盡快整改到位。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2.關于“違建問題整治不力”的問題。市委巡察反饋“農場對湖桃村15畝魚塘、橫山頭曬谷坪等名下資產以及享受上級補助政策的危舊房改造中存在的違建行為未及時有效制止”問題。目前,農場已全力配合市專項工作組對橫山頭片區曬谷坪違建行為開展調查處置。湖桃村15畝魚塘和危舊房改造中存在的違建行為,農場已責任落實到人,將逐一落實整改方案,推動整改落實見效。并實施危舊房改造驗收、辦證。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3.關于“部分公房管理不善”的問題。目前,市委巡察反饋“下東埠公房管理不善”問題,農場已對公房進行核實,已督促場項目辦責成下東埠村莊與農場簽訂國有資產管理協議,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二)未完成事項(3項)
1.關于“解決欠款問題能力不足”的問題。農場多次研究部署,9月中旬已商約香榭麗舍公司,對2013年以來,拖欠的200多萬元耕地租金、山林管護費,目前已基本達成共識:下階段,待項目啟動后,雙方協商解決欠款問題,同步,盡快復墾或開發耕地,解決信訪問題。
完成時限:2022年6月30日前
2.關于“安全隱患整治不到位”的問題。農場已完成對藥材村187號附近陡坡邊緣護欄的修護,安全隱患已整治到位。對舊大橋上違章建筑需拆除并封橋問題,下階段,農場將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與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門溝通協商,大力支持配合市有關部門,盡快拆除原湖桃舊大橋并封橋。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3.關于“未依法對被承包企業進行管理”的問題。農場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對古源茗樅的資產和經營情況,下階段將上報國資管理部門,按規定實施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和財政運作的監管。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9—5102185;通信地址:武夷山市站前大道40號;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武夷山市綜合農場委員會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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